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服务单位,招标人为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编号:04-14-04A-2024-D-E05533。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招2家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服务单位,负责招标人服务期内单个项目施工概算金额不得超出公开招标限额的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服务(含非开挖水平定向钻两头工作坑土方的挖填,扩孔,拖管,施工围挡,机械,泥浆外运,开洞工作坑的开挖等工作,不包含管材焊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一,服务总金额达到18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中标人二,供货总金额达到12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指定地点,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进场。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一次,成交费率不变。
2.3建设地点:肥东县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含税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3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个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施工业绩,且业绩中包含口径DN100以上(含)管道。注:提供业绩合同。
3.6项目经理要求:配备1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并同时提供社保证明(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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