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昌市支行2024年网点尾箱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XY-24-ZB(YC)-004-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昌市支行2024年网点尾箱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不足三家,项目流标,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规模:
本项目采购:文昌市支行2024年网点尾箱押运及寄库服务,含辖内支行营业部、南新支行、会文镇支行、锦山镇支行、龙楼镇支行等5个网点,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昌市支行2024年网点尾箱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武装守护押运、保管服务等相关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枪持枪证》,(持抢证上“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提供的押钞车性能和安全标准须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相关规定;保管款箱的库房/区域须满足省级公安或当地公安有关库房建设标准。
4.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4.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3月21日 08 时 30分到 2024年03月25日17 时 30 分
4.1获取方式:
4.1.1获取时间和方式:
请投标人于2024年03月21日 08 时 30分到 2024年03月25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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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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