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茂红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LJ-LQ-2020-6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沥青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沥青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国道G347线茂县两河口至红原壤口段公路提升改建工程MH2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国道G347线茂县两河口至红原壤口段公路提升改建工程为二级公路(局部三级),设计速度40、30km/h,路基宽度8.5m(1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为8.5m。 MH2标段起止桩号为K32+000-K69+120,长度37.011km,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主要工程包括大桥737.99米/1座,中桥44.41米/2座,小桥51.94米/3座;涵洞798米/82道;隧道3761米/4座,建筑限界10*5m。其中子母河隧道855米;渔坝渡明洞99米;上渔坝渡隧道2488米;利用渔坝渡隧道420米。 工程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刘锦波联系,电话:18585346110)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沥青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沥青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沥青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6)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企业须通过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与职业健康安且认证体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授权书及代理产品的相关资料,自身具备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沥青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3份(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10时00分至2020年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供应商门户网站报名确认。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无论是否中标,标书费用一律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的参与者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524827161@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文件咨询人:张秀云,对于未能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告知,导致未能及时购买标书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应采用电汇(人民币)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到我单位指定的账户(汇款时应在备注中注明中交路建茂红项目沥青招标标书费)。 开户行名称: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常营支行 账 号:1100 6194 3018 8000 12995 4.4对于未能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4月9日10时00分至2020年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成功后,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