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短期融资券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短期融资券项目举办国内竞争磋商活动,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能力的合格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短期融资券项目
二、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 0083号
三、项目规模: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短期融资券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次债券承销费率不超过3.5‰,成交商承销费计算公式:债券最终发行额×承销费率。
五、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兑付完毕;
七、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服务范围: (一)担任城投集团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根据城投集团实际情况研究适合可行的债券发行方案,及时反馈最新发行政策及发行市场等情况,及时调整发行方案。
(二)搜集底稿材料,撰写债券申报文件,组织协调本次债券发行涉及到的其他机构开展工作(必要时可由城投集团或成交商选定联席承销商共同推进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三)负责债券申报工作,及时反馈交易商协会在审核过程中提出问题,取得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
(四)向投资者开展路演、债券推介工作,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募集资金到账及支付使用工作。
(五)债券存续期配合发行人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配合发行人完成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如有)等其他未尽事宜。
(六)成交商需满足采购人对本次债券发行时间节点与发行成本的要求。本次债券发行综合成本不高于3.5%(将利率成本,承销费用,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律师事务所费用,交易商协会上市登记费等本次债券发行涉及到的全部费用考虑在内;综合成本根据当期市场情况暂估,如在发行前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由城投集团另行调整综合成本上限)。本次债券发行时点计划不晚于2024年6月5日,成交商需在该日期之前完成债券申报取得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开展路演寻找投资者,簿记建档将募集资金到位。
九、质量标准:合格。
十、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应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熟悉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二、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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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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