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JS8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招标人为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序号 | 危废名称 | 危废 类别 | 危废代码 | 形态 | 2024年预估数量(吨/年) | 备注 |
1 | POP生产废液 | HW06 | 900-402-06 | 液态 | 1800 | 省内处置 |
2 | POP生产废渣 | HW06 | 900-402-06 | 固态 | 60 | 省内处置 |
3 | 粘有危化品物料保温棉、包装等废弃物 | HW49 | 900-041-49 | 固态 | 34 | 省内处置 |
4 | 废二氯甲烷 | HW06 | 900-401-06 | 液态 | 16 | 省内处置 |
5 | 废机油 | HW08 | 900-217-08 | 液态 | 9 | 省内处置 |
6 | 实验室废液 | HW049 | 900-047-49 | 液态 | 4 | 省内处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许可证中列明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允许投标人为证书中的任意一家法人主体,同时应承担本项目招标活动和履约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提供协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材料;若许可证中未列明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处理许可范围内危险废物的能力,不得转移至任何第三方处置。
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代码需满足本项目的要求,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须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预估数量(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协同协议书(如有)等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与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签约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违章事件。以投标人的承诺函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份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业绩(提供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委托范围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详细的销售业绩表。
注:如提供业绩合同内容涉及到保密需要,可以敏感信息删除,开评标现场投标单位需向评标委员会展示所提供合同原件或者合同原件电子扫描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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