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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3-2025年自有物业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HNZT-2023-13373]-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3    
 获取参与流程
附件:

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3-2025年自有物业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0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            

招标文件制作费

300元/套

投标人公司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此邮箱为贵方唯一指定联系邮箱,请认真填写,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增值税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费发票获取方式

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购买形式

转账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3-2025年自有物业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NZT-2023-1305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拟对多处自有门店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预估规模:100.00万元(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预估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3实施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1.4计划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1.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 2 年,屋面维修 5 年、水电 2 年。

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共选取2个中标人,具体划分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

实施区域

第一名

1

70%

70万元

湘潭县、湘乡、韶山

第二名

1

30%

30万元

湘潭市城区

合计

2

100%

100万元

/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折扣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不含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4.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4.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4.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1份,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金额页(如有),签字页)。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9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2150830分00秒20231220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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