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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阿勒泰东部地区富藴县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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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阿勒泰东部地区富藴县新能源项目
投资机会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2-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阿勒泰东部地区富藴县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2.2 规 模: 编制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1.2GW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600MW新能源项目(540MW风电、60MW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甲方要求,第一阶段服务内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安排人员驻项目现场开展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编制(必要章节为:风光资源情况、电网结构、电力市场、土地状况、配套落地产业发展分析、配套落地产业消纳分析、风机、组件选型、投资风险分析、投资建设及结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收资等,配合业主沟通、对接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甲方获得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批复,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在地方政府的建设指标申报,完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编制并经业主审核通过。开展第二阶段服务内容需在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内容后,甲方视项目建设指标获取实际情况,甲方发函正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开展第二阶段服务内容:根据业主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风光资源分析、风机、光伏板布置、场内道路布置、设备选型、核准申请报告、项目主机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根据业主和地方政府要求全权负责组织召开报告编制期间各项评审会议工作和费用,组织评审会议,对有关技术问题做出解释和答辩,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补充,取得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进度需满足项目开发需求和甲方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阿勒泰东部地区富藴县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2.5 服 务 期: 第一阶段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开展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初稿,完成初稿编制后3日历天内完成评审,评审后3日历天内修订完善报告,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应能满足项目进度及甲方的需要。第二阶段服务: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风电、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完成初稿编制后5日历天内完成评审,评审后5日历天内修订完善报告,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540MW风电、60MW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能满足项目进度及甲方的需要,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甲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1.2GW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600MW新能源项目(540MW风电、60MW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重庆分公司新疆富蕴县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同时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和至少1个50MW及以上陆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或(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同时具有至少1个集中式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包含EPC总承包)业绩和至少1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初步设计(包含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封面、内容关键页及签字页等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在本单位社保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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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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