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工务段瓶装环保热源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GW-XLK-2024--0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包头工务段瓶装环保热源采购二次公告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瓶装环保热源(详见附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供货商供货期间气体灌装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丙烷应按15kg/瓶标准进行供货,其他各项充装要求应符合国家各项规定。
2.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环保热源钢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提供的环保热源钢瓶必须经过年检合格。保证所供环保热源钢瓶三项标识(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注册登记钢印代码)齐全,保证钢瓶在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每个环保热源瓶必须有检修标记及防震圈、钢瓶帽。
3.供货商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工作。单次运输气体5瓶以上,供货商需分别免费运送至指定地点。
4.供货商需提供24小时服务,收到我方气体使用需求后,需在5小时内送达指定车间(含东兴、包东、包头、包北、响沙湾、新街、东胜西等各线路、桥梁车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厂具备生产资质,经销商具备厂家授权经营资格。供货商应持有工商行政部门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
5.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6.投标人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体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本次采购类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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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4日 11:30至2024年3月8日 11: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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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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