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炉渣处置服务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低限价(单价) | 年度预估费用 |
1 | 炉渣处置服务,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约800吨,日均产生炉渣量约160吨,年度产生炉渣量约53600吨。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34元/吨 | 182万元/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1日9:00至2024年02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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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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