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物流公司承揽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等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因物流公司自有车辆不足,所以需要就此项目提出需求。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出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27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使用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特种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按照要求提供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一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合同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提供二类超限运输长途/短途服务、三类超限运输长途/短途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范围包括“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车辆要求 投标人自有车辆至少5台套(1个牵引车头和1个挂车为1台套)。牵引车头5台,应提供牵引车头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凭证、车辆产权证;挂车5台(可提供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或特种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如提供的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应提供挂车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凭证、车辆产权证;如提供的是特种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应提供挂车的车辆合格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提供的行驶证、产权证、发票等证件上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保持一致。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1项已完成的超限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3)业绩合同对应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需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以及订单对应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物流公司承揽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等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因物流公司自有车辆不足,所以需要就此项目提出需求。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出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27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使用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特种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按照要求提供一般超限物件运输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一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合同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提供二类超限运输长途/短途服务、三类超限运输长途/短途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范围包括“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车辆要求 投标人自有车辆至少5台套(1个牵引车头和1个挂车为1台套)。牵引车头5台,应提供牵引车头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凭证、车辆产权证;挂车5台(可提供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或特种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如提供的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应提供挂车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凭证、车辆产权证;如提供的是特种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应提供挂车的车辆合格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提供的行驶证、产权证、发票等证件上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保持一致。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1项已完成的超限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3)业绩合同对应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需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以及订单对应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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