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石化运输公司铁路自备罐车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ZX-FW-2024-83)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成铁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石化运输公司铁路自备罐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石化运输公司成品油铁路运输需要,根据全年成品油生产及调运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铁路自备罐车租赁服务商和价格,一是保证质量,二是保证数量,三是保证价格,最重要是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合规。凡能够过户、过轨运输到石化运输公司的社会自有自备车车主企业,均可参加投标,补充自有铁路罐车的不足。
2.2 招标范围:
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拥有能够运载成品油的铁路自备罐车。
2.3服务内容:
租赁的自备罐车用于承运石化运输公司的成品油(汽柴油)产品;自备车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铁路专用线装车,可发往沈、哈、京、太、呼、郑、武、西、济、上、南、广、成、昆、兰、青16局管内到站。应保证交付给石化运输公司招标租赁的自备车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铁路部门上线运营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应向成都局集团公司办理在四川石化专用铁路专用装车使用的运营手续,并提供有效证明,若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废标或终止合同;
2.4服务期限:租赁的每辆车的起始计费日期以自备罐车到达成都局集团公司彭县车站接轨的四川石化专用铁路并验收合格开始。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自备车经营业务,能为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税率为13%的租金支付发票(书面承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书面承诺);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拥有能够运载成品油的铁路自备罐车的社会单位(提供证明资料)。投标人书面承诺保证交付给石化运输公司招标租赁的自备车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铁路部门上线运营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3.1.2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车辆为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明资料);自备罐车的注册装运介质品名为汽、柴油
3.1.3投标人书面承诺提供必备的自备车铁路运营需要的相关手续,投标人投标铁路车辆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包括:《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协议》、《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证》、罐车检定证书、自有产权资产所属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4投标人应按照铁路部门关于自备罐车相关运营要求,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60日内按着国铁集团的规定办理完车辆过户事宜,品类范围含轻油。逾期未能实现,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信誉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3.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 1 月 25 日23时59分起至 1 月30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成功后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4421367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未按招标公告5.3条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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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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