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已由沧州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_沧新发改投资[2023]11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华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沧州市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施工;
2.1.2规 模:沧浪渠清淤长度1.77千米,开挖扩宽0.1千米,渠道两侧护砌采用混凝土框格+连锁块护坡型式,长度1.27千米;
2.1.3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
2.1.4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
2.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2.1.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7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1.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5 日0时00分至2024年1月 19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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