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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建设工程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YXCG-2023-054#)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4    
 获取参与流程

依据法定委托,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建设工程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建设工程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平台(供应商界面)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G-2023-054#

项目名称: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建设工程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1373934.00元

招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

招标需求:详见文件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的15天完成

注:本项目的技术标准按国家的现行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本项目所投的设备、税费、运输、保险、调试、培训使用、质保期维保和代理服务费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承诺函,无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具体各项资格证明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资格证明承诺函”)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1、保证金以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或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保单、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递交给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

2、如提供保函,建议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注明 (所响应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可自行在“中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选择项目;选择电汇作为付款方式(无需支付费用),联系招标代理进行审查和验证,然后支付投标保证金。选择已对接平台的电子保函,进入保函的申请页面,获取保函的详细信息,选择电子保函支付服务,申请完成后约10分钟即可完成电子担保保函的签发。(技术热线:18500979496)

3、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磋商响应保证金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

开户单位: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龙潭支行

账号:1512204009024508312;

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按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注:①投标保证金凭证应注明用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

②由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凭证没有及时递交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单位在中标结果后、签订合同前核实中标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望潜在投标供应商知悉。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5日0:00至2024年01月20日0:00(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凡有意获取文件的单位,请前往平台: 注册下载获取报名并办理CA证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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