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2025年能源业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003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绍兴及嘉兴7个分公司换电、备电、充电业务的维护服务及保电、发电、综合能源等其他服务,其中维护服务对采购方投资的换电、备电、充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优化调整工作。
1.1.2采购预算:3816万元(含税)。以各标段含税预估金额*中标折扣(非OFF)为合同上限金额,具体按实结算。
1.1.3服务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订单下单自该区域现役合同到期或现役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后开始(以早到者为准)。
1.1.5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2年,订单下单自该区域现役合同到期或现役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后开始(以早到者为准)。
1.1.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7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12仓预估数量 | 8仓预估数量 | 各类整改预估次数 | 预估备电点位数 | 预估直流桩数量 | 预算金额 | 中标人数量 |
1 | 杭州 | 2142 | 293 | 1379 | 1166 | 200 | 1237.02 | 1 |
2 | 宁波 | 820 | 158 | 577 | 916 | 200 | 578.76 | 1 |
3 | 温州 | 639 | 587 | 700 | 850 | 200 | 643.42 | 1 |
4 | 台州 | 136 | 295 | 247 | 722 | 140 | 286.2 | 1 |
5 | 金华 | 656 | 278 | 534 | 656 | 200 | 503.5 | 1 |
6 | 绍兴 | 212 | 171 | 219 | 580 | 140 | 269.24 | 1 |
7 | 嘉兴 | 296 | 192 | 281 | 488 | 140 | 297.86 | 1 |
合计 | 4901 | 1974 | 3937 | 5378 | 1220 | 3816 | 7 |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所投所有标段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1.3中标人数量:各标段1名,中标份额均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4安管人员:安管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标段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标段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各标段配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得与标段内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不得在不同标段中复用,若出现复用,按标段顺序靠后的将不予认可。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换电维护或充电维护或备电维护或市电维护或通信维护或发电服务类】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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