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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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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12148-JYMYJT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已由白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白高新经发备〔2020〕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它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监理主要包括:新建气化装置规模为1台粉煤气化炉,并配套新建变换、脱硫脱碳、液氮洗、氨合成、氨冰机、氨合成气压缩、二氧化碳压缩(供尿素)、尿素、空分、供热装置等配套公用工程。最终生产规模为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35万吨/年。二期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88777.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78209.01万元(设备购置费:80659.48万元;主要材料费:28284.66万元;安装费:24680.63万元;建筑工程费:22511.60万元;其他费用22072.65万元)。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并出具阶段性、单元工程及相应的跟踪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主要审计内容包括:

1.1项目前期及准备阶段审计

(1)工程前期各项批准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审计。

(2)项目前期费用列支合规性审计。

(3)招标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与执行有效性审计,并协助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4)项目招投标、设备及材料采购的合法合规性审计。

(5)建设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审计。

1.2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

(1)财务管理审计: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审计;协助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分类台账,并提供税务管理工作建议。

(2)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审计。

(3)合同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签证二审。

(4)招标人管理费使用情况审计。

(5)物资管理情况审计。

(6)各参建单位履约、履职情况审计。

(7)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审计。

1.3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1)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合法合规性审计。

(2)指导招标人编制竣工决算。

(3)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4)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工作。

2.审计成果要求

按招标范围要求的审计工作内容分阶段、分类出具相应的跟踪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竣工决算阶段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二期工程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审计止。

4.质量要求:审计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充分、可靠。并保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人才。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服务团队至少配备2名注册会计师和3名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承诺根据不同服务阶段的工作需要作相应人员调整。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6.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统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4日18:00时至2024年1月11日18:00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2.缴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614623629@qq.com。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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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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