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全辖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全辖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1. 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全辖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全辖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 03-05-04F-2023-D-E30045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3000万元
2.5 采购范围:拟选取4家中标供应商,由其提供食材采购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 服务期:2年。
注:1)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整体报价,不接受仅对部分内容应答报价;2)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内。
3.2供应商基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 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 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 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a)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b)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10)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i.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ii.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采购相关部门(东莞分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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