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基本户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基本户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2023NBHSWCF561
3、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一 | 基本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家 |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工商注册在宁波市区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且投标人必须在海曙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17:00。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应用,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且通过审核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且通过审核后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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