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年基站电磁辐射检测服务项目(补充)】(招标编号:【YCZB2023-TT069-0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质量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2457000元(不含税),2604420元(含税);
项目标的类别:服务类;
服务内容:采购全量站址备案、按国家标准完成检测(含5G)、环评宣传(每年省1次,各市各1次)、投诉受理监测、环评主管部门沟通及基站电磁辐射相关工作,同时要求满足国家关于基站电磁辐射最新要求,
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检测服务 | 站 | 6500 | 378 | 2457000 | 260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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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均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地点:辽宁省抚顺、本溪、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
工期:投诉类站址3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非投诉类站址订单在300(不含300)个物理站址以内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300-500个物理站址的,30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501-1000个物理站址的,50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1001个以上物理站址的,须依据招标人要求按时出具检测报告;
合同有效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78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须通过CMA认证(国家级或省级),具备有效的CMA认证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含射频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或者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检测标准(方法)依据:《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 972-2018)、《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1151-2020);
3.8投标人企业信用良好,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0日08:3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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