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G2023008
1.招标条件
《2023年三钢炼钢厂1#、2#20000制氧循环水冷却塔噪声治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三钢炼钢厂制氧车间;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材料的供货、设备材料的拉运、工程施工、调试、资料交付、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指导参与工程热负荷试车,并负责系统的完整性、负责工程各项技术指标达标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安装完成并热负荷试车成功且双方签字确认之日为止,共150个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和现行国家、地区、行业有关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等相应技术能力的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在中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6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7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三钢支行,账号:1404051609001002287,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2023年三钢炼钢厂1#、2#20000制氧循环水冷却塔噪声治理工程标书采购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到福建三钢大数据中心16楼设备动力部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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