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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日期:2023-12-08    
 获取参与流程

  本采购项目名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ZCG-2023-12-135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工程工作

  项目地点:靖江市

  预算金额:35.44426万元(含税)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工期:不得多于20日历天

  1.5 质保期限:贰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35.44426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如不满足最高限价和“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4.磋商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响应。

  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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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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