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华东中心数字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华东中心数字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428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总预估采购金额204.6689万元,质保期5年。经决策后中标1家供应商。*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踏勘,若未踏勘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质保期 | *投标限价 |
标包一 | 华东数字化中心配套设备 | 产品清单详见附件1:华东数字化中心配套设备清单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华东数字化中心配套设备技术参数 | 5年 | ≤204.6689万元 |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所投设备报价须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税金等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机柜PDU、网线、电源线、光纤、光收发器、摄像机电源、光纤跳线、尾纤、熔纤盒、配线架等安装配件辅材、龙门架制作及所需材料、吊车、挖机租用、立杆基础开挖及制作材料、摄像机支吊杆,前、后端机柜、抱箍、光模块、光纤收发器、光纤辅材、熔接等等费用;投标报价包含原有256垛口摄像机调整角度,及部分与本次增加的数字化摄像机重合的原有摄像机的调整移位至甲方指定位置)。(实际调整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交货期限: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与安装服务。
(四)质保期:提供5年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服务,包括硬件保修电话支持、现场支持、软件升级。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经销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视频监控的类似合同业绩。(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视频监控的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踏勘(提供由甲方踏勘联系人的签字材料)
- 投标人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将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6日9:00:00至2023年12月11日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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