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中心城区邮政大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中心城区邮政大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编号:YHJS-2023-ZC-1209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YHJS-2023-ZC-1209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中心城区邮政大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0.89万元
5.最高限价:120.8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中心城区邮政大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主要包括门岗守卫、安全巡查、夜间巡逻等。
7.服务期:一年,到期后根据企业评价和服务情况进行续约谈判后,可续签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项目实施地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湖北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
8.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地的场地、设施、装备和服务支撑。
9.参与本项目投标人近三年来应完成过项目实施地类似物业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服务内容包含安全、消防)。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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