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拆旧锂电池鉴定、仓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6    
 获取参与流程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拆旧锂电池鉴定、仓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ITCC-SCTT2023-1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采购四川全省拆旧锂电池鉴定整治、仓储服务,根据现有重要场景未拆除梯次电池以及前期故障、离线、备电不足锂电池的统计,预计将有2.87万组锂电池进行鉴定整治、仓储服务。

1.2 预估不含税总金额:1352.4万元,税率为6%,含税总金额:1433.55万元。其中仓储服务费不含税预估金额:518.4万元,税率:6%,含税预估金额:549.51万元;鉴定服务费不含税预估金额:834万元,税率:6%,含税预估金额:884.04万元。

1.3 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划分

区域划分

不含税预估金额

(元)

含税预估金额

(元)

标段1

眉山、乐山、雅安、凉山、攀枝花、甘孜

4182400

4433344

标段2

成都

3196000

3387760

标段3

资阳、内江、泸州、宜宾、自贡

2253600

2388816

标段4

德阳、绵阳、广元、阿坝

2180800

2311648

标段5

遂宁、南充、广安、达州、巴中

1711200

1813872

 

不含税单价如下:

序号

类别

具体内容

预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

1

基础鉴定服务

通过外观物理检查、历史告警数据分析、平台接入测试进行鉴定(不含容量测试),并出具鉴定测试报告(详见技术规范书)。

15700组

200元/组

2

标准鉴定服务

完成外观物理检查、历史告警数据分析、平台接入测试和容量测试(含异常告警分析)4个步骤的全流程鉴定,并出具鉴定测试报告(详见技术规范书)。

13000组

400元/组

3

仓储服务

提供电池收发存、装卸、分拣、理货、盘点等管理,以及相关信息、档案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服务。

12000㎡/月

36元/㎡/月

 

各地市仓库预估面积及鉴定服务预估数量:

标段号

分公司

拆旧锂电池数量预估总数(组)

仓库预估面积(室内面积

)(平方米)

预估鉴定服务(组)

预估基础鉴定服务(不含容量测试)(组)

预估标准鉴定服务(含容量测试)(组)

标段1

凉山

4500

1200

2500

2000

甘孜

2000

700

1000

1000

乐山

1500

500

800

700

眉山

600

300

300

300

雅安

600

300

400

200

攀枝花

400

200

200

200

标段2

成都

6000

3000

2500

3500

标段3

宜宾

2400

1200

2000

400

自贡

900

400

400

500

内江

600

300

400

200

资阳

600

300

300

300

泸州

300

100

200

100

标段4

绵阳

3000

1000

2000

1000

阿坝

1000

500

500

500

德阳

600

300

200

400

广元

200

100

100

100

标段5

达州

1000

500

700

300

巴中

900

400

550

350

遂宁

600

300

100

500

南充

600

200

250

350

广安

400

200

300

100

合计

28700

12000

15700

13000

1.4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或2024年1月1日起(以后到条件为准)至2024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为准)。

1.5 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不含税单价采购金额作为基准价报统一折扣(ON),设置最高统一折扣报价限价100%(ON),报价超出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2. 

3.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以及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中两年度营业收入平均值不低于500万元。

注:

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4、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2.1.4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仓储服务的供应商,须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GB 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审查承诺函盖章扫描件)。

2.1.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期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1、类似项目业绩范围:蓄电池检测、鉴定、维修,锂电池制造、回收、整合等;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且至少需提供1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1.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仓储或电池检测“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3其他: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投标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投标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7日00:00至2023年12月11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更多>为您推荐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