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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浙江铁塔2023年嘉兴市分公司海宁两个地标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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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浙江铁塔2023年嘉兴市分公司海宁两个地标塔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3ZT0101017(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本项目拟采购两个地标塔及其附属亮化设施(含安装),两座地标塔分别为海宁长安文体中心地标塔、海宁长安城南地标塔。项目含税总预算255.86万元,以中标不含税总价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名称

含税预算(万元)

标包1

海宁长安文体中心

135.36

标包2

海宁长安城南

120.5

合计

255.86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投标人需在承诺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所投所有标包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标包号的先后顺序)。

1.3交货期:下发通知后6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1.4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 除旋转电机机械设备的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外,其余部分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采购包1: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1

主塔结构

塔体(含接地、地脚螺栓)

36.53

13000

2

电源设备

电源机柜(体积≥1.5m3)

1

3100

3

整塔电气配电箱

2

3000

4

旋转结构

旋转电机机械设备

1

364000

5

外立面及亮化

喷塑

33.89

800

6

常规玻璃钢

平方米

118

350

7

发光字

平方米

146.52

1000

8

亮灯主控设备

1

4000

9

亮灯分控设备

3

3500

10

YJV电缆线2×4

1150

13.27

11

YJV电缆线3×6

390

24.78

12

YJV电缆线4×25

150

132.74

13

超六类网线

600

4.7

14

户外亮化电源(IP46)

36

250

15

其他配件

1

总费用(除推荐塔型设计费)*3%

16

推荐塔型设计费

塔体设计费、亮化设计费及其他设计内容

1

塔体*6%

采购包2: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1

主塔结构

塔体(含接地、地脚螺栓)

24.5

12500

2

铝板(含工艺加工)

平方米

455

1240

3

电源设备

整塔电气配电箱

1

3000

4

外立面及亮化

喷塑

24.5

800

5

常规玻璃钢

平方米

96

350

6

线条灯-1米

504

48

7

发光字

平方米

35.56

1000

8

亮灯主控设备

1

4000

9

亮灯分控设备

2

3500

10

YJV电缆线3*2.5

400

11.06

11

YJV电缆线3*4

100

18.14

12

超五类网线

300

3.50

13

户外亮化电源(IP46)

22

250

14

其他配件

1

总费用(除推荐塔型设计费)*3%

15

推荐塔型设计费

塔体设计费、亮化设计费及其他设计内容

1

塔体*6%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三类安管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员应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3)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否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4)各标包人员允许复用。

2.1.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1.7本项目包含设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或承诺设计服务商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设计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应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设计部分由专业设计服务商实施的,投标人应承诺设计服务商满足以上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嘉兴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塔体制造商。

说明: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为母公司,投标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投标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制造商投标。

2.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塔体亮化类】。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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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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