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卸料臂2套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卸料臂2套(WZ20231130-2111-15648-B1)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北京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卸料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鹤管、输油臂 | 2.00 | 套 | 包1-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石化、中海油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对合同条款完全同意的承诺,如无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合同主要条款完全同意。 3.1.8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1.9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卸料臂相匹配的制造装备和相应的制造资质,制造商应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设备许可证" 或者欧美PED认证,且制造许可证认证的范围应覆盖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 3.1.10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产品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在石油化工装置中三个或以上烷基铝介质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3.1.11 投标人对招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必须响应,烷基铝旋转接头尺寸应满足121600MP-DS20-0006数据表要求,卸料系统的连接尺寸、端面类型、压力等级等规格必须满足烷基铝卸料系统数据表121600MP-DS20-0006中的规格参数。投标人必须提供烷基铝卸料系统图纸。 3.1.12 投标人投标的烷基铝卸料系统的材质必须满足烷基铝卸料臂数据表121600MP-DS20-0006中的材质要求,且不得低于数据表要求。 3.1.13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3.1.14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如有)均为否决条款。 3.1.15 交货期和付款比例不作为否决条款。 3.1.16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所有对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必须在开标之前经过招标人的书面确认,招标人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只有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的偏差才被接受为有效偏差,并可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实施。 3.1.17 招标项目单位,采购签约单位和招标人均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国际事业北京有限公司仅代为提报招标委托。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以上内容如有不相符之处,以此内容为准。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27日 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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