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已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发包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资金来源:集团公司计划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洛阳站四区一室改造工程
2.2 地点:洛阳站站房内
2.3 主要工作内容:洛阳站站房一层东厅,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按照四区一室相关要求,拆除既有地面瓷砖、石膏板及铝板吊顶、柱面及卫生间墙面玻化砖、隔断、服务台、装饰墙等,重新进行功能分区,1.1米高隔断、铝方通吊顶、玻化砖地面、干挂铝单板或瓷砖墙柱面等;电力、消防、给排水、暖通、广播、监控、标识等配套改造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计划工期40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安全目标: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2.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路局划拨,预算金额为204.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由社保局盖章的相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②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招标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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