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手推式激光测量仪等供电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3SB-16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手推式激光测量仪等供电设备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手推式激光测量仪等供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1:精密机房专用空调、包件2:手推式激光测量仪、包件3:激光测量仪、包件5: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仪、包件8:电缆路径测试仪、包件9:GYK设备运行揭示调度命令自动编核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包件1: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CCC认证。
包件2: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CMA、CNAS或CAL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2.投标产品应具有高速铁路供货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使用证明应一致)。
包件3: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CMA、CNAS或CAL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2.应具有符合JJG(铁道)150-2020规程技术要求的有效铁专计量证书。
包件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CMA、CNAS或CAL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包件8: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CMA、CNAS或CAL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具有供电系统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用户使用证明应一致)。
包件9:1.投标产品的DMI控制软件须符合TJ/DW046-2017《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暂行技术条件》。2.具有供电系统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用户使用证明应一致)。
3.1.3.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4.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08:30至2023年11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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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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