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LNG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框架协议采购
招 标 公 告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LNG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LNG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框架协议采购
2.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3027
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31吨LNG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框架协议采购,预估采购数量59辆,具体采购数额以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4. 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Ⅳ部分;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制造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证明文件:提供所投品牌型号车辆的公示批次公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投标人未被列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8日17时00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无法获取;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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