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lidan17-20231108-001
八所港港口设施维修服务
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1001-lidan17-20231108-001/01 | 八所港-港口设施维修服务-20231108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八所港-港口设施维修服务-20231108
36个月
对八所港第一装卸、第二装卸区内港口设施进行日常维修。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其他资质证书:
1、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类),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有1项100万元及以上码头施工或码头维修项目的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的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3-11-08 到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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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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