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邵阳市大祥区西苑幼儿园教学楼、食堂及附属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采购人)的邵阳市大祥区西苑幼儿园教学楼、食堂及附属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邵阳市大祥区西苑幼儿园教学楼、食堂及附属装修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大祥财采计-2023-000058
3、项目编号:HNSZZFCG-2023-0849
4、委托代理编号: 0623-2381N2423128
5、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17.862465万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10%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决算审计总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邵阳市大祥区西苑幼儿园教学楼、食堂及附属装修改造工程 | 邵阳市大祥区西苑幼儿园教学楼、食堂及附属装修改造工程 | 政府采购装修改造工程 | 1 | 317.862465万元 | 317.862465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09月起至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之日止,以验收资料(或完工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日期或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 通知书、施工 (采购)合同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且须提供类似业绩在招标投标监管网上的中标结果公告或在政府采购网上的中标 (成交)公告信息发布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信用查询情况: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提供查询的截图;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类似业绩: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09月起至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之日止,以验收资料(或完工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日期或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 通知书、施工 (采购)合同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且须提供类似业绩在招标投标监管网上的中标结果公告或在政府采购网上的中标 (成交)公告信息发布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
(8)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并按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将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编制递交资格审查响应文件。
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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