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城雪茄烟厂2022年中心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城雪茄烟厂2022年中心机房改造项目,已由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城雪茄烟厂,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南区)蓥华山路南段128号;
2.2工期:30个日历日;
2.3招标范围:长城雪茄烟厂2022年中心机房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投标人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被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4.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4.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4.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4.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4.5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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