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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竣工决算辅助编制及工程财务系统运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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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竣工决算辅助编制及工程财务系统运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9618,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于2020年12月批准建设,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工程建设总工期为64个月。沙坪一级水电站于2020年12月批准建设,装机容量36万千瓦,工程建设总工期为64个月。两电站项目均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6km和60km,可通过峨汉高速、成乐高速到达。

工程财务系统以国家能源集团新ERP系统项目管理模块(PS模块)为基础进行搭建,整合ERP系统中财务模块,与法务、供应商管理、主数据、投资项目管理、电力基建、资金管理等多个系统高度集成。主要包括工程基本信息管理、工程物资及设备管理、多版本概算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工程投资计划管理、一键决算管理、工程进度管理、竣工决算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评标指标管理、工程资金管理、工程设备管理等十二个模块,可强化工程财务管控和辅助投资决策能力,加强工程财务过程管理,为项目实时归概、实时组资、一键即决和数据分析奠定基础,可以实现智能化出具竣工决算报表。枕沙分公司为集团水电板块工程财务系统试点单位,沙坪一级水电站需使用工程财务系统“一键即决管理”功能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服务范围是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竣工决算辅助编制、沙坪一级水电站竣工决算辅助编制,工程财务系统运维。

2.1.2.1竣工决算辅助编制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辅助编制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竣工决算报告、沙坪一级水电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根据账务清理资金来源、设备台账和交付资产明细;根据电站概算对账务数据进行概算清理与对应(如对已有合同项目进行概算回归清理、资金来源清理、工程成本清理、合同清理、交付资产清理等);

(2)配合招标人出具竣工决算报表(通过工程财务系统),编制竣工决算说明书并形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3)配合中介机构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

(4)配合委托人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报批工作;

(5)除上述外,按《国家能源集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规定所必须的其他工作内容及为完成本次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1.2.2工程财务系统运维

针对委托人工程财务系统应用需求,投标人需派驻专人常驻委托人现场办公,协助委托人开展工程财务系统具体应用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具体应用基建工程财务系统中概算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基建财务核算、竣工决算管理、一键决算管理等模块;

(2)协助委托人对财务数据进行整理,对初设概算、执行概算、资产清册等进行梳理,以满足工程财务系统应用需要;

(3)在工程财务系统中日常核对系统内入账情况及WBS对应情况、核对概算归集情况、核对资产清册及价值更新情况,调整系统内入账情况及WBS、资产清册等不匹配的情况;

(4)定期对系统内各个模块中的基建财务及业务数据的质量、完整性、逻辑性进行梳理,使其匹配并符合管控平台的数据输入、输出、传递及管控要求;不断完善更新基建财务数据,确保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完整;

(5)根据委托人要求,通过工程财务系统输出各类统计、管理、分析报表,为基建管理及财务管控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应用基建财务管控平台,实现相应环节、模块的可视化展示及测算分析功能

2.2 其他:2.2.1服务期:总服务期43个月。其中:工程财务系统运维期为37个月,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竣工决算辅助编制工作服务期为6个月,计划开始为2027年1月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2.2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单个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的电站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或竣工决算审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担任单个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的电站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业绩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签订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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