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批集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辽宁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20-HD-DBGS-0000-1-0002-1/3 | 03-清河发电公司2×600MW机组炉渣处理工程 | 2台600MW机组运行中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理,工程量约为133000立方米炉渣量。 | 1002 |
2. | 2020-HD-DBGS-0000-1-0002-1/5 | 05-泰山热电公司2020年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 | 泰山热电公司(两台135MW循环流化床炉)年粉煤灰约10吨(冬季7万吨、夏季3万吨),运输、综合利用。 | 1002 |
3. | 2020-HD-DBGS-0000-1-0002-1/13 | 13-清河发电公司8、9号机组及部分附属设备保洁维护工程 | 8、9号机组及部分附属设备保洁维护 | 100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投标无效。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无严重不良信用行为记录,详见无严重不良信用行为承诺书。
4.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无处于处罚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 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03-清河发电公司2×600MW机组炉渣处理工程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
2. | 05-泰山热电公司2020年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 | 具有粉煤灰销售或利用能力,具有燃煤电厂粉煤灰运输和综合利用业绩,具有容量5万吨及以上储灰场,在合同期内保证粉煤灰零排放的承诺书,提供淡、旺季粉煤灰运输地点及用途,并提供相关应急预案。 |
3. | 13-清河发电公司8、9号机组及部分附属设备保洁维护工程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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