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金山)项目10kV电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金山)项目10kV电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31024-3037-13858-B1)招标人为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kV电力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6/10kV交联电力电缆 | 1.00 | 千米 | 包1-10kV电力电缆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1、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5、投标人至少需有2套悬链式交联生产设备,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和设备照片。 3.1.7 1、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工业许可证明细复印件,明细表中需包含标的物。 3.1.8 2、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按GB/T 12706-2020标准的6(10)KV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6(10)KV电力电缆型式试验项目包括:导体直流电阻、弯曲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tanδ测量、热循环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4h电压试验、半导电屏蔽电阻率、绝缘厚度测量、非金属护套厚度测量、绝缘的机械性能试验、护套的机械性能试验。机构包括: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子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1.9 3、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按GB/T19666-2019或GB/T18380-2022标准出具的不低于1KV电压等级电力电缆的阻燃检验报告扫描件(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检验项目至少包括:成束 电缆燃烧试验(A类)-碳化部分的高度,或碳化高度(A类)。机构包括: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子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1.10 1、提供至少一份大于3年的正式应用业绩(提供截至本次招标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满3年以上)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年度投标产品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其中至少有1份投标产品供货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至少一份供货合同包含240mm2及以上截面电缆;最近3年每年至少一份合同。(按本次招标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前36个月为准) 3.1.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标的物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12 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款有一项不满足,即废标;(详见附件3.技术要求废标及重要指标表)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 8:00时至2023年10月2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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