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试验检测及测量中心运行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1770001001
1. 招标条件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已由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编号:2209-421126-04-01-976178)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试验检测及测量中心运行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蕲春县刘河镇、狮子镇、株林镇、横车镇、彭思镇,水陆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岩,其相关物理力学参数指标可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DZ/T 0341)建筑Ⅰ-Ⅱ类石料的要求,设计开采规模为7000万t/年,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约46000万m³,属大型矿床,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采矿许可证。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基建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胶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四部分组成。。
2.2 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2.3 招标规模:项目开采规模为7000万t/年。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试验检测和测量服务期预计开始日期2023年10月30日;预计完成日期2025年3月31日;总服务期暂定为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矿山基建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胶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及供配电工程所需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测量管理工作、验证抽检试验工作。
(1)试验检测中心运行管理
1)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监督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资质、试验设备和人员的配置;
2)根据需要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的质量跟踪抽检;对混凝土和砂浆的配合比、锚杆锚固质量、固结灌浆质量等进行复检复核;对爆破、灌浆、锚喷、止水材料焊接等工艺性试验全程见证并对有争议的项目参数进行复检复核;
3)复检复核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报业主方和相关单位,并提出处理意见;
4)就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向业主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5)配合业主组织参建各方制定涉及质量检测方面的统一报告(报表)格式,配合审查各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报告(报表);
6)承担本合同工程试验检测月报、季报及年报等相关报表的统计及编制工作;
7)承担本合同工程其它与试验检测有关的配合工作;
8)承担本合同工程试验检测报告及竣工报告的编制、归档工作;
9)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检测竣工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2)测量中心运行管理
1)承担本合同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监督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测量资质、测量设备和人员的配置;
2)承担本合同工程首级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的复测、校核工作;
3)承担本合同工程原始地形图的复核工作;
4)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进度工程量和竣工工程量的复核工作;
5)承担本合同工程隧洞、硐室的测量样点、贯通测量以及超欠挖复核工作;
6)承担本合同工程测量月报、季报及年报等相关报表的统计及编制工作;
7)承担本合同工程其它与测量工作有关的配合工作;
8)承担本合同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及竣工报告的编制、归档工作。
9)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2.6服务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活动并提交过程记录和成果资料。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中标人数量: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试验检测及测量中心运行管理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甲级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②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大中型工程的试验检测和测量中心(地形图测量业绩(测量面积不小于1Km²)、三等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测量)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中间交接证书的复印件)。
(3)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全文(含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具有类似工程(见业绩要求)试验检测中心或测量中心工作经验,并具有试验资格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已完工工程业绩(须为国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复印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系统试运行验收报告或相关交接书复印件,时间以竣工(完工)或系统试运行验收报告或相关交接书验收证明为准。
在建工程业绩(须为国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近10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大中型工程试验检测或测量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信誉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7)其它: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与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主体施工、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4 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检测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4.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线上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满足本章3.1.3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chen.pj@crhdc.com.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到报名登记表中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
4.4未按本招标公告4.1~4.3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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