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一)采购内容
1.车辆租赁服务,具体需提供车辆及驾驶、车辆调度、安全管理等;租赁车辆标准为5座车,1.4-1.8升排量,别克、大众、丰田等车型,服务区域为固原市分行全辖。采购有效期2年,根据实际用车情况签署租赁服务协议,单次租赁服务协议的租赁期限不超过3个月。
2.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
- 估算金额:预算90万元/年,总预算180万元(含税)。根据使用情况按天计价,据实结算。
(三)最高限价:单辆车租赁费用不高于400元/天(含税),200元/半天/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的。
2.2 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
2.2.1应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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