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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分行开展出租车乘降站广告、擎天柱广告、县域公交车车体广告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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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分行开展出租车乘降站广告、擎天柱广告、县域公交车车体广告服务项目(二次)(MYSC-2023-33000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标包

  招标内容

  标包1

  阜新市分行市内出租车乘降站广告服务项目。在阜新市中华路、西山路、八一路等阜新主要街区“出租车乘降站”投放广告位宣传。“出租车乘降站”投放30个广告位,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标包2

  阜新市分行擎天柱广告服务项目。在新邱区阜新市鑫华运输有限公司(玉龙道北)、太平区水泉镇大巴沟村(太平去市环线)、阜锦公路(田家加油站),利用户外擎天柱广告牌对公司业务进行宣传。投放3个擎天柱广告牌,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标包3

  阜新市分行县域公交车车体广告服务项目。在阜蒙县县域内环城公交及阜蒙县36个乡镇公交车辆投放广告,投放车体广告车辆40辆,服务期限为6个月

  本项目每一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4.2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4.3本次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4.4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

  2.4.5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赔、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2.4.6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 2023年  9 月   21  日至  9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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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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