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玉龙县丽客隆商业广场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3-09-21    
 获取参与流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玉龙县丽客隆商业广场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玉龙县丽客隆商业广场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三次)(项目编号:CT20230815148-2),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本项目于2023年08月15日发布了第一次比选公告,至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数量不满足公开比选的要求,根据采购异常处理预案,现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重新启动对应的比选采购程序。本项目于2023年08月24日发布了第二次比选公告,至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数量不满足公开比选的要求,根据采购异常处理预案,本项目第二次采购失败,重新启动对应的比选采购程序。

现发布第三次比选公告,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比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玉龙县丽客隆商业广场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三次)(CT20230815148-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玉龙县丽客隆商业广场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三次)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包括安防系统设备、门禁系统设备、广播系统设备、出入口管理系统设备,以上四项采购设备均包安装。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基准价(不含税价)

数量

单位

交货期(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备注

1

安防系统(设备包安装)

448213.00

1

3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12个月

2

门禁系统(设备包安装)

80025.00

1

3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12个月

3

广播系统(设备包安装)

35620.00

1

3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12个月

4

出入口管理系统(设备包安装)

193334.50

1

3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12个月

合计

757192.50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算:含税预算855627.53元(大写:捌拾伍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伍角叁分)。

2.3供货地点:丽江市玉龙县。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2.7最高应答限价:报价为统一折扣报价,报价不得超过100.00%,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上限价,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然终止。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含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且代理商和原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如为制造商(原厂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声明函(所需授权的产品为:400万枪机摄像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更多>为您推荐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