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航道及通航条件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3-02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航道及通航条件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 北部湾海域
2.2项目规模: 1340万千瓦
2.3项目概算金额: 240万元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航道及通航条件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 包括:
进行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L场址、N场址、M场址、P场址(规划装机总容量约1340万千瓦)的整体通航安全影响分析论证、整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对其通航安全影响、港口设施影响等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船舶通航、停泊安全角度分析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场选址的合理性、可行性和与周边海域通航环境的适应性、送出海缆建设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工程建设带来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及建议,为项目选址建设、海缆路由总体布局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撑。;完成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通航安全敏感因素排查报告及评审,取得专家评审会复核意见,并向海事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航道通航条件敏感因素排查报告及评审,确定场址范围,取得专家评审会复核意见,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或取得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及后续审计工作,包含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项目)。
2.6服务期限: 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航道及通航条件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所列工作或专题报告取得评审专家复核意见或行政审批批复文件后一年。
2.7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括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或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至少1份对应合同的资金往来证明或1份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①投标人不能在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标段Ⅰ)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简称标段Ⅰ)、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标段Ⅱ)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简称标段Ⅱ)、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前期工作咨询及有关专题研究服务(简称专题研究标段)、广西深远海海上风电整体航道及通航条件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简称通航分析标段)4个标段中同时中标,评标顺序为:标段Ⅰ和标段Ⅱ两个标段先同时评标,专题研究标段和通航分析标段两个标段后同时评标。当标段Ⅰ、标段Ⅱ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A=标段Ⅰ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标段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B=标段Ⅰ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标段Ⅱ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当A≤B时,标段Ⅰ按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标段II按顺序推荐第二至第四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A>B时,标段Ⅰ按顺序推荐第二至第四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标段II按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专题研究标段、通航分析标段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C=专题研究标段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通航分析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专题研究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通航分析标段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当C≤D时,专题研究标段按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通航分析标段按顺序推荐第二至第四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C>D时,专题研究标段按顺序推荐第二至第四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通航分析标段按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已经在标段Ⅰ、标段Ⅱ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专题研究标段和通航分析标段不能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故在上述专题研究标段、通航分析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中,如遇有标段Ⅰ或标段Ⅱ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依次由排名之后的单位递补。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②如果出现某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不影响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17时至2023年9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共3份)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5.3 投标文件以在平台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存档。
5.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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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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