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景观绿化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ZJTY-2023-09-11-00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景观绿化工程【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绿化面积约为3938m2,范围包括集控中心内所有室外绿化区域,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场地垃圾清理、大石块及多余土方外运、绿化土回填;
2) 区域内乔木灌木种植、矮生百慕和混播黑麦草满铺种植;
3)乔木支撑和固定等措施,为期两年的绿化养护;
4)建筑小品(四角景观亭)施工。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2020年9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小于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8.拟派项目经理:
1)具有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建造师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2020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附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职务证明附业主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20日 17时00分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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