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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监督检查工作(采购公告)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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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采购人)委托,对开展2022年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编号:0624-234325668)的下述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对该采购内容及服务进行密封的竞标。

2.采购服务的主要内容:

合同包

采购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数量

服务期限

实施地点

1

证后监督检查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合同签订后1年内

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合同。

2

财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服务、技术能力评价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合同签订后1年内

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合同。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供应商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内容和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包1适用:

3.1、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供应商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3.2、供应商应为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的检测机构,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该项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管理水平较高,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史。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包2适用:

3.1、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供应商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3.2、供应商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曾经入选过工信部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且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3.3、供应商应具备能够组织CNAS专家对承检机构的技术能力、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供具备该项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管理水平较高,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史。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4.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和地点,请于2023年9月12日08时00分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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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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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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