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9,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9。
1.3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物流快递包裹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全市物流收寄服务、营业揽收的服务能力、用工成本及用工人员管控等方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省分公司对人员管控方面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降本增效工作,规范物流业务外包,现结合丽水市分公司的实际,采购丽水市分公司市本级物流收寄服务、营业揽收外包服务。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5.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预估全合同期(2年)采购金额为47万元(含税)。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报价区间 | 限价 | 评分权重 |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 |
(营业收入) | 结算比例点数(含税) | ||||
1 | 物流收寄 | 月收入15万(含)以下 | 0.062 | 52% | 47万元 |
月收入15万(不含)-18万(含) | 0.060 | 11% | |||
月收入18万(不含)-21万(含) | 0.058 | 10% | |||
月收入21万(不含)-24万(含) | 0.056 | 9% | |||
月收入24万(不含)-27万(含) | 0.054 | 8% | |||
月收入27万(不含)-30万(含) | 0.052 | 7% | |||
月收入30万(不含)以上 | 0.050 | 3% | |||
2 | 营业揽收 | 月收入3000(含)以下 | 0.5 | 54% | |
月收入3000(不含)-5000(含) | 0.45 | 13% | |||
月收入5000(不含)-7000(含) | 0.4 | 12% | |||
月收入 7000(不含)-10000(含) | 0.35 | 11% | |||
月收入10000(不含)以上 | 0.3 | 10% |
(一)采购人制定的具体服务规范和标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详见附件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
(二)投标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交接规范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并按收发邮件路单/派车单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
(三)采购人提供车辆、设备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因自然损耗设备损坏的,一般由采购人负责更新、重置、处置。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更新、重置。投标人提供车辆、设备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重置。
(四)计价方式
在乙方保证时限、质量的基础上,甲方根据测算方式分档计算、累进计酬:物流收寄外包费=业务收入*计酬比例;营业揽收外包费=业务收入*计酬比例。并按月汇总据实结算。
(五)外包服务费结算的核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按月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考核扣款及赔偿,甲方有权从当月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外包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六)对账周期: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以甲方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
1.5.2服务期限:2年
1.5.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投标人外包的揽收区域特点如段道长度、区域揽收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1.5.4服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2.3从事快递行业同类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1家成功案例;
2.4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准(需提供验资报告);
2.5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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