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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5
华能河南清能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100兆瓦)光伏工程施工监理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14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河南清能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100兆瓦)光伏工程施工监理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境内。
2.2 规模:拟建设100MW光伏。
2.3 建设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实际工期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全过程监理服务期限计划累计为10个月)。
2.5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满足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要求,达到行业内一流工程标准。
2.6 招标范围: 从施工准备到土建、电气、调试至工程项目竣工,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建筑工程、电缆敷设施工、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绿色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监理资料整理移交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配合项目达标投产、验收、创优及竣工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集中式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专业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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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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