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3年-2025年业务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2-11-04A-2023-D-D1664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拟通过采购业务支撑服务的形式,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本项目主要采购一体业务发展支撑类、站址运营支撑类、两翼业务发展支撑类、综合支撑类等服务,具体如下:
(1)一体业务发展支撑类
①塔类项目支撑:铁塔类、微站类项目现场进度跟踪、资料整理、客户服务等支撑服务。
②室分项目支撑:室分项目现场进度跟踪、资料整理、客户服务等支撑服务。
③运维项目支撑:传输类、维护更新改造项目的支撑服务。
④营收回款支撑:配合进行各类工程项目、订单、产品信息等资料的整理。
(2)站址运营支撑类
①站址运营支撑:根据网络覆盖要求,进行站址资源、室分业务信息摸查,协调出入站便利;负责收集业主信息,完善业主信息库,确保业主信息完整准确。配合区域经理按计划开展日常走访工作,对走访结果进行备案整理。负责按支付计划联系业主获取场租、电费相关票据,按计划上站抄表。配合维系保有站址,受理并配合解决站址纠纷。联系业主续签物业合同,配合区域经理完成合同续约条款的谈判并获取物业权属资料。
②合同支撑:协助稽核场租、电费合同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纸质合同和线上合同的一致性;负责整理六个月内到期合同及到期合同的原始条款;配合区域经理及现场组准备续签合同条款及文本;配合物业管理岗进行合同的变更和续签的录入;负责整理物业合同台账、相关资料整理工作;负责场租成本计提的整理。
③报账支撑:负责场租、电费的报账信息录入;负责报账信息的整理;负责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的整理;配合场租、电费支付台账和相关资料整理。
④对账支撑:负责电费账单分摊出账、包干电费收入成本出账、两翼电费成本出账准确性稽核;负责配合电费主管完成客户电费对账和确认;负责配合电费主管完成客户电费足额回款;负责配合电费主管完成代垫电费精准销账落地。
(3)两翼业务发展支撑类
①两翼业务拓展支撑:两翼业务营销策划方案支撑、产品方案支撑及营销活动组织。
②两翼业务技术支撑:故障判定、现场技术支持、数据安全、服务器平台维护、项目技术方案支撑等。
③两翼业务服务支撑:客户服务问题处理、后台故障派单、调度、进度统计、平台情况通报、档案和资料整理等。
(4)综合支撑类
①资料整理支撑:包括电费场租资料初审、相关数据资料核对,发票整理、报账资料整理、会计档案整理以及往来账编制、预付款催缴等基础核算业务;采购订单处理,数据统计分析及异常订单沟通处理等。
②客户服务支撑:包括服务日、周报整理,日常工单提醒,热线工单接收与回复,服务考核数据核算以及工单回访、电子化对账等。
③数据稽核支撑:一体业务和拓展智联业务集中操作审核,订单变更、追溯、终止等照片和资料稽核,CRM起租运营商首家核实;新起租订单稽核,对塔类订单起租信息整理、资管内资源比对核实、变更塔高等资管数据现场照片核实确认等。
④档案整理支撑:档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档案整理、交接、查询借阅等,确保档案整理规范、准确,并及时入库,严格遵循公司保密要求。
⑤驾驶服务:服务人员持合法有效的C1或更高等级驾照,有5年以上行车驾驶经验,服从甲方管理。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原合同执行完毕的,切换到本项目合同开始执行;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原合同未执行完毕的,待原合同完结后,切换到本项目合同开始执行。
服务地点:烟台市。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采购规模: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3313.26万元,税率按6%测算,含税预算金额3512.06万元,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本项目采购范围内一体业务发展支撑类、站址运营支撑类、两翼业务发展支撑类、综合支撑类及其各分项支撑类中任一支撑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列入烟台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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