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米、食用油、面条类采购项目(三标段:面条类)(三次)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米、食用油、面条类采购项目(三标段:面条类)(三次)
2.2 项目编号:BG(SP)-2023-002/0724-2320KM141169(4)
2.3 招标范围: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红塔区、江川区食堂等所需面条类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要求”。
2.4 供货地点: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辖范围内。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6 供货时间要求: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接招标人供货通知(电话通知或采购订单或其他书面通知)后1日历天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满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要求”。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只涉及三标段(面条类),一标段(大米类)、二标段(食用油类)第一次公开招标已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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