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0-5 | |||||||||||||||||||||
三、项目预算金额:3020130元 | |||||||||||||||||||||
最高限价:30201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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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一标段:课桌凳1594套;二标段:计算机142台,三标段: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86套。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必须具有课桌椅生产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只接受校用家具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和经销商投标。 二标段: 1、本项目须驻派一名弱电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并提供其技术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证书持有人为投标人法人的无需提供); 2、为保证正常教学使用,须保证出现故障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3、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三标段: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 具有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证书; 3.2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2019年以来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在标书中附查询复印件。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