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0年罪犯奖励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20-013
一区一期S2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项目要求 |
一 | 1-1 | 2020年罪犯奖励物资采购 | 1批 | 378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满1年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不足1年提供半年度或半年度中任意一月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提供所在银行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缴纳】;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8)投标人与景弘集团各子公司存在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或未被列入黑名单的自该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行为。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22日 08:30至2020年02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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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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