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0年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
项目编号:GW2019-SH87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中标人家数:3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应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四、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五、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1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六、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9日 18:12至2020年0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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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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