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WGZBZ0000024ZX0003)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3.26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仙桃市分公司2023年食堂服务。总费用预算约103.26万元/年。按照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为各市州分公司成本。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4日17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标书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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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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