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2025年基站外市电电缆漏电流智能监控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2025年基站外市电电缆漏电流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2025年基站外市电电缆漏电流智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TC239D0FH)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预估含税金额165万元,税率为13%。预算充足,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基站外市电电缆漏电流监测控制设备(含设备+安装+调试)(见下表),含:
(1)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平台及运行维护;
(2)提供6年的免费流量卡、6年免费平台使用和维护;
(3)经检测发现漏电后,需配合完成现场故障点定位排查;
(4)24个月设备维保。
采购标的物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税率 | 基准含税单价 (含安装调试) (单价限价,元) | 预估采购金额(含税,万元) |
电缆漏电流监测控制设备 | 1500 | 套 | 13% | 1100 | 165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单价限价:1100元/套。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交货期:卖方应于买方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将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
2.3交货地点:重庆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1.2类似业绩:参选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判定标准)具备类似产品(电力设备或电力监控系统或电力监控设备)业绩至少2例。
【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能体现合同标的物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1.3人员配备: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名安装人员,且均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
【提供:①上述配备人员有效身份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扫描件;③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参选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的含社保部门印章)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须同时提供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扫描件及参选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或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或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重庆市】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参选声明》,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5参选主体: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制造商声明》,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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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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